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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海关做到三个“确保” 坚持两个“服务” 扎实推进海关政务公开工作
2008-09-03
兰州海关认真落实总署关于加强海关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完善管理和监督制度,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,探索创新海关政务公开形式,大力推进“服务型”海关建设,取得较好成效,得到地方相关部门和进出口企业的良好评价,在构建和谐海关、树立海关良好形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主要做法如下: 一、夯实海关政务公开基础,实现三个“确保” (一)健全组织机构,确保海关政务公开责任落实 成立了海关政务公开相关组织机构,加强领导,明确职责,初步形成由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,办公室牵头推动、监审室监督评议、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,隶属海关、派出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。一是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具体工作小组,承担海关政务工作实施、宣传、检查、保障各环节工作任务,并明确各小组工作责任;二是在全关各部门分别指定1名海关政务公开联络员,负责本部门海关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、上报,形成覆盖全关的海关政务公开网络;三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总署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,开展海关政务公开宣传教育,提出相关工作要求,让海关政务公开理念在全关上下入脑入心。 (二)规范工作程序,确保海关政务公开有章可循 制订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运行、监督评议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,规范操作程序。一是根据总署相关规定和本关实际,制定《兰州海关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,明确了海关政务公开的职责分工、内容、形式、办理程序;二是制定下发了《兰州海关进一步推行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》,明确了近期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、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、具体分工等;三是修订完善了《兰州海关网上服务大厅维护管理办法》、《报关大厅触摸屏维护管理办法》等相关工作制度,规范了相关信息发布、业务咨询等应用项目的办理程序,提高服务效率。 (三)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海关政务公开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并落实了海关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相关工作制度。一是采取不定期电话抽查、实地调研、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,对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督促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制度,兑现各项服务承诺。二是落实“关长接待日”制度。确定每周三为关长接待日,听取各界对海关在把关服务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三是把海关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在关区内聘任9名兼职廉政监督员,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开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情况,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反映。 二、坚持两个“服务”,提升海关政务公开质量 (一)积极服务管理相对人,提高工作针对性 积极采取各种措施,扩大关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,切实提高通关效率和执法透明度,为关区企事业单位提供通关便利。一是把管理相对人普遍关心、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海关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,编制海关政务公开手册,免费向甘肃各市(州)商务部门和进出口企业分发,方便地方了解掌握海关法律法规、便捷服务措施等情况。二是完善维护管理制度,对海关互联网站兰州海关子站进行改版,把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、海关执法主要依据、业务办理程序和时限、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海关廉政纪律、海关机构设置、职责权限、相关热线电话等内容作为关务公开的重点,及时通过门户网站、 “兰州海关网上服务大厅”、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、业务现场公告栏、业务窗口、下厂宣讲等各种途径予以公开,并通过电视、报纸、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。三是不定期组织关区重点进出口企业座谈会、举办企业报关员培训班,利用“4.26世界知识产权日”、“1.26国际海关日”、“8.8海关法制宣传日”、“12.4法制宣传日”等开展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,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倾听企业发展的心声,引导企业用好国家相关政策。四是在报关大厅设立业务咨询台、投诉电话和投诉箱,落实首问责任制,及时答复解决企业在通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提高办事效率。 (二)积极服务海关廉政建设,有效防范“两个风险” 把推进海关政务公开作为有效防范“两个风险”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,一起布置、一起检查、一起考核,规范执法行为,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。一是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教育,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和执法敏感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,做到重大事项议前公开、群众参与以及结果公示透明,确保干部职工知情权。二是聘请社会各界相关人员为行风义务监督员,通过在互联网站上开设关长信箱、人民来信、征求意见、网上调查等子栏目,积极接受内外部监督,提高关员落实政务公开内容的自觉性。三是不定期组织召开海关工作对象座谈会、开展问卷调查,及时了解掌握海关政务公开开展情况及各界的评价要求,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提高,不断提高海关政务公开的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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