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许可

兰州海关实施“担保验放”通关措施取得良好成效


2009-04-15

兰州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总署十项措施,在强化风险管理基础上,对关区AA类企业进口零关税矿产品实行“G+担保验放”措施,减少通关环节,缩短通关时间、提高通关效率、帮助企业降低通关成本,积极支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,取得良好效果。2009年1-3月,共受理“担保验放”报关单558票,货运量20万吨,货值2.54亿美元,征收税款2.82亿元。经测算,实施担保验放货物通关时间比以往缩短2天左右,每10000吨货物可降低通关费用近5000美元,企业可延长10天左右缴税期,提高资金使用率,得到企业及地方政府的好评。主要做法是:

一、深入开展调研,加强前期评估。为确保“担保验放”措施顺利实施,2008年12月份,兰州海关对符合条件的关区AA类企业08年全年电子及纸面数据进行全面汇总分析,并派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,对进口的零关税矿产品实行“绿色通道”管理的可行性及现存监管风险进行了周密的风险评估,将此结果作为调整零关税矿产品通道管理的前提条件。评估结果显示关区3家AA类企业进口的零关税矿产品税收风险低、物流监管风险可控。据此,2009年初,兰州海关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、酒泉钢铁(集团)有限公司、兰州石油化工国际事业公司等三家AA类企业签订《适用担保验放通关程序责任担保书》,并落实担保承诺。

二、调整通道设置,优化通关流程。

为方便AA类企业办理矿产品进口通关手续,兰州海关调整相关通道设置,优化通关流程,减少通关环节,设置了“G通道”和“G+担保验放”模式,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,在预录入环节自行选择“G通道”或“G+担保验放”模式进行申报,并实行放行环节前置,审单及征税环节后移,将约40%左右的进口报关单通过通道分流。特别是明确进口零关税矿产品在通关环节选择“G+担保验放”模式,报关单数据录入后经过电子审单,无需人工审单和现场交单、缴税,直接转入放行环节,一般每票货物到港卸货舱单录入当天即可办理放行手续,通关时限缩短2—3个工作日,在口岸一般不产生转栈费等费用,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。

三、强化工作协调,严密流程监管。

为确保 “管得住、通得快”,兰州海关合理设置现场作业流程,明确通关各环节责任分工,重点是强化协调与配合,做好通关环节工作衔接,做到通关信息沟通及时,管理协调一致,确保不出现监管漏洞。在操作程序上,对担保验放进口货物前期由关税部门做好价格预审核。通关过程中企业申报电子数据经审单环节审结后,由查验部门设置登记台帐并凭担保验放清单办理货物放行手续,通关环节做好单证审核、税费征收。结关后由稽查部门进行跟踪稽查,核查货物流向,确保监管到位。

四、开展风险分析,严格后续稽查。

根据大宗散装货物的贸易和货物特点,加强“担保验放”货物的风险分析和后续管理。一是加强风险分析,发挥风险预警作用,随时对享受优惠措施的企业和商品进行风险分析,适时进行风险预警布控,制订相应管理措施。二是发挥稽查规范企业行为和完善海关管理的作用,及时掌握担保验放优惠措施的执行情况,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。三是对实施担保验放优惠措施企业开展验证稽查,根据企业经营报告及有关数据,对施行担保验放优惠措施的进口报关单证和货物进行检查,验证企业的诚信守法状况,获取企业“单证流、货物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”的实际情况。

五、加强关企合作,解决企业难题。认真履行《适用担保验放通关程序责任担保书》约定,建立与“担保验放”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,指定专人负责与口岸海关和开展“担保验放”企业的联系,及时了解企业在开展进出口活动中存在的疑难和问题,收集对改革海关监管流程的建议和意见,为企业提供海关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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